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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租賃錯 現任房客 2

承上 ,2020/12/20告知 竹媽媽 自然身故,能谽協助喪事先欠一個月。然後1月約7-11租約簽訂,也沒有讓我入內,屋況如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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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來了,沒有付押金,因為媽媽留下2個月,但是我的契約忘了寫下來就簽了,而且這位仁兄忘了12月沒付 欠不代表不付?本來也想找個見證人 但是大家都沒空。然後就開始欠租追討的日子,這次真的沒付了,講了這麼多拖欠廢話,今日決定租不租要不要被你欠租金是房東自由心證 如果不願意 付了錢還不搬呢? 憑什麼不租寄存證信函也有錯,憑什麼我還要再幫忙算一次押金,你不累我很累 。

     後來知道竹子媽(前殯葬大姐大)寫的同住人,根本就換來換去,然後上面的人跟現在簽約的人就不是同一個人,遇到這種事真的是認了 只求存證信函後和平搬家落幕。老實說房東的心態真的很簡單,就是平安收房租,房客住的安心沒事不要叫修。就是這麼平順的被動收入。說到這覺得我很蠢吧。我承認為了讓他離開,有付錢買家具順便當搬遷費。畢竟看在竹子媽的份上 (死者為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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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如有繼承押金的問題,需要將前房客押金資金資料貼上且寫清楚 一定要寫清楚。我在711當下有點被軟威脅,畢竟媽媽剛自然身故死在家中,某些名義來說是兇宅 又被告知東西很多 租很久了(問題也很多),然後就開始欠了。協助搬遷的過程說的很好聽,有找到新莊電梯大樓含車位二萬一,拿了錢去付結果沒租到(到底關我屁事),後來又說找到中和山上透天 也沒租到,然後這次沒給錢,倒是本來410要給的錢,因為一時心軟 我很好騙先給了,所以在沒有押金也給了錢的情況下終於出事了。( 後續)

沒空到我對簿公堂找律事的後續了。續

#自然身故 不算 #兇宅,但是你敢租嗎?

#711


 案號 : 110年度板簡字第1739號

 目前準備強制執行囉!

現任房客 :查調最新案件,剛被警察局放出來...妨礙公務,辱罵員警,酒駕

前案判刑4月,緩刑2年...

他怕我出事,叫我強制執行前後都不要 晚上出門

我認為竹子媽是他們對外的白手套,現在只能跟他硬碰硬,

這種人何期多 ,業務真是瞎了眼

 #東森房屋

請你們以後,慎選客戶 保護房東

目前他就是賴者不走,等公權利執行,但是難保放出來不會遛回附近 也會有下一則白手套。 等我的強制執行分享吧 預期警匪片

沒了,我累了End

 

 案號提供

110年度簡字第1458號

110年度審交訴字第108號

109年度交簡字第872號

110年度板簡字第1739號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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