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同共有土地小記
有人問我問題囉 !?
土地謄本 :
權利範圍 :公同共有 全部
結論 :無法賣
問 :
有寫繼承幾分之幾,超過二分之一的繼承人同意,就可以寫授權書去賣,對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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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公同共有-土地祖先遺愛
我的外祖父是 林阿舍,收地租有房有地,娶2個太太 這已經是五代目的事情,人員也都,離世投胎,但是地多,就是分的嫁出去的女兒玄孫輩,而且是常見的公同共有,目前應為父親覺得 已經繳完稅辦理拋棄繼承,寫寫流程,天下掉下了禮物還是麻煩?!真的需要後代子孫智慧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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