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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想,除了高中沒有聯誼外。我從專科至今,就一直在聯誼。從中學習與異性的相處及同性的互動。


但是聯誼愈久,愈有種想找個人陪的感覺。當你愈這麼想時,就是愈找不到。不然就是遇到連你自已都知道在一起不會長久的人。然後在某一天,你被雷打到腦筋,就跟他展開一段「相欠債」的緣份。想想臉都綠了。


而且聯誼有三寶 : 人蔘、雕皮、烏拉草~~寫錯了,不是東北三寶。是榔頭、背包、(忘了第三個),我只記得背包的功能就是遇到恐龍時,阻檔在你與恐龍之間。(女生也很適合阻檔青蛙用)


然後外貌美麗的女生總是當花,聯誼時受盡大家的愛護。就可以順便使喚同性的恐龍妹。所以當我發現自已是恐龍妹時,我就決定當主辦。但是主辦就是辦了都沒你的事,然後人家熱鬧續攤,只有女生被欺負或男生沒品時才會有你出場的份。(感覺是擦屁股的)~~而且主辦的桃花很少,少到令人想哭。因為要帶活動就會沒形象。而且帶出場的女生愈正,主辦在男生心中地位愈大。反之你們就是一群受到白眼的恐龍妹。


想想,蠻多很好玩的聯誼故事。我想,單身的我會繼續我的聯誼日記吧。只是我可不要當主辦了。


把這個交給其他的人就好了,我只要負責玩跟熱場就好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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